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第五十一条有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共享成效显著的管理单位,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