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共享、优化配置、综合集成、政府主导、多方共建的原则,统筹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建立联合评议工作协调机制,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展联合评议。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