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章 消防监督第七十五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工作效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