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政策,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