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养老服务、托幼服务等各类培训,提高人力资源培训服务水平。鼓励通过校企、校地合作等模式促进优质人力资源培训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