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原则,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引进知名企业、鼓励兴办小微企业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