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第四章 旅游开发第二十六条有效在鹏山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旅游建设项目和旅游设施以及民用建房,应当体现地方特色,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