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加强鹏山保护范围内的地形地貌保护,生产、建设应当有利于山体保护和管理的要求,并与景观相协调。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