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气瓶充装第十五条有效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气瓶报废义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将气瓶送交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