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白云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取修建保护圈、填补肥土、增加支撑等就地保护措施实施保护。白云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自然更新、人工繁育、野外回归等措施,扩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