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文化遗址纳入全域旅游规划,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红色文化多元传播平台,培育红色文化旅游景区、线路和产品,推进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与旅游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