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