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区、行政村配备儿童主任。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