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六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人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提供各类为民服务。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