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工业企业发展,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