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