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支持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数字化旅游体验产品开发、数字技术展示和运用,提升旅游数字化水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