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支持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工业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等,开发工业旅游展示馆、体验馆,打造集生产、参观、科普、体验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和线路。鼓励和支持利用工业遗产打造工业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