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支持第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结合传统体育、现代赛事、户外运动,积极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进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