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第三条有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垂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垂钓的相关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辖区内垂钓的相关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垂钓的相关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