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水域进行垂钓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天然水域是指自然形成且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

本规定所称的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使用钓竿、钩线、鱼饵等工具钓鱼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