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使用房屋意识。鼓励社会公众依法成立房屋安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检查等活动,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