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和举报受理方式,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