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四章 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第二十二条有效热线话务人员接听来电,应当认真倾听,全面准确记录,使用规范用语耐心解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热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或者处理的,应当当场答复、处理;不能当场答复或者处理的,应当由市热线工作机构根据热线事项的性质、内容、涉及领域、涉及部门等进行研判,及时、准确转交承办单位办理。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