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