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