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华侨可以保留依法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份额,享有相应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华侨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