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市依法保护与数据有关的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科技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