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科协应当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科技人才培养开发,推动科学技术繁荣发展。

科协应当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依法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科协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科协依法开展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