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科协应当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同级学会、科协基层组织的发展,统筹、组织、支持学科相近的学会联合开展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