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科协应当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同级学会、科协基层组织的发展,统筹、组织、支持学科相近的学会联合开展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