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有效科协可以按照科协章程规定,发展符合条件的学会、科协基层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学会和科协基层组织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吸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组织作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鼓励引进省外优秀科技人才到学会任职、兼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