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治理与监管第三十九条有效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监管执法体系,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建设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监管,及时查处破坏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