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发展第十八条有效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赤水河流域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本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预警、清除及生态修复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赤水河流域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