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和渠道。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