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处理服务企业发现送处理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收集、运输服务企业按照规定重新分拣。收集、运输服务企业不重新分拣的,处理服务企业应当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