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企业应当配备数据信息收集、传输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