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