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和审议,依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