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大江沿岸建设实行源头管控,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受理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宣传、普及本条例规定,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有权予以制止。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