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大江沿岸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大江沿岸建设规划,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布局和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风貌等应当与周围山水环境、田园风光相协调。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