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万峰湖保护区域按照保护与发展需要划分为保护区和控制区。保护区是指万峰湖最高蓄水位以下的区域。控制区是指保护区以外至分水岭之间根据自然环境、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因素划定的区域。具体范围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划定并设立标识,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