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万峰湖是指黔西南州行政区范围内万峰湖湖泊和干流、支流及其沿岸保护的区域。万峰湖的规划、保护、发展、管理以及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