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向受援人及其近亲属收取任何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