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配套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提出意见。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