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老年教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放共享、公益普惠的原则,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