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与我省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建设“鲁班工坊”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项目。推进职业教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建长三角区域职业教育协作试验示范区。支持职业教育机构与长三角区域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组建联盟,开展专业共建、师资双向交流、管理干部挂职交流等,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