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投资促进第三十三条有效试验区应当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整合资源,建立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产业扶持、人才服务、科研资助、创业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