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家规定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