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七章 服务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和完善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促进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