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六十九条有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运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